口岸收费公示

港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表

来源:湖北电子口岸 发布时间:2018-10-30

湖北省集装箱进出口环节收费项目表(港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主体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价单位

服务内容

收费形式及依据

备注

1

交通运输部负责港口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港口辖区内港口建设费的征收工作。

港口建设费

(一)国内出口货物每重量吨(或换算吨)4元;国外进出口货物每重量吨(或换算吨)5.6元。货物重量吨和换算吨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二)国内出口集装箱和内支线集装箱20英尺每箱32元,40英尺每箱48元;国外进出口集装箱20英尺每箱64元,40英尺每箱96元。20英尺和40英尺以外的其他非标准集装箱按照相近箱型的收费标准征收。对30英尺以下的非标准集装箱,按20英尺集装箱的征收标准征收港口建设费。对30英尺(含30英尺)以上的非标准集装箱,按40英尺集装箱的征收标准征收港口建设费。

箱次、吨等

1.收费对象为经对外开放口岸港口辖区范围内所有码头、浮筒、锚地、水域装卸(含过驳)货物的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或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减、免、缓征货物征收按照财综〔201129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2.
201641日起,对水运进港货物中属于船过船作业以及卸船未提离港口库场又直接办理转船转运的,无论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是否发生变更,在水运全过程只征收一次港口建设费。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29号)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免征客滚运输港口建设费的通知(财综[2011]100号)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同意南京港长江大桥以上港区减半征收港口建设费的批复(财综[2012]40号)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港口建设费征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31号)

中铁联集武汉中心站未收费项目情况说明

序号

收费项目

未收费说明

1

回空费

铁路箱回空和进场落箱全部免费,客户自备箱回空堆存按铁总文件收取堆存费。

2

拼箱费

未收取,我站无拼箱业务。

3

集装箱维护费

未收取,铁路箱由铁路免费维护,客户自备箱未在站内维护。

4

提箱费

该费用已包含在铁路运费中,未单独收取。

5

押车费

未收取,无拖车业务。

6

整车掏箱费

未收取,无掏装箱业务(除海关、国检查验服务作业外)。

7

整车符合性整改费

箱超偏载时,客户直接委托掏装箱公司整改箱内货物。(我站免收装卸费)

8

跨境直购分拣费

未收取,无该项业务。

9

人工加固或解固费

客户需要加固或解固时,直接在站外委托掏装箱公司作业。

10

综合服务费

包含装卸费、搬移费、堆存费,按实际作业计算费用,上报总公司批准,给予客户协议优惠价(见集装箱进出口环节收费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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