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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在原产地规则方面要达成哪些共识?

发布时间:2023-03-30 14:38:22

        在原产地规则方面,RCEP在本地区使用区域累积原则,使得产品原产地价值成分可在15个成员国构成的区域内进行累积,来自RCEP任何一方的价值成分都会被考虑在内,这将显著提高协定优惠税率的利用率。这将有助于跨国公司更加灵活地进行产业布局,建立更精细更完善的产业链分工体系,降低最终产品的生产成本,有助于扩大RCEP成员之间的贸易,还将极大地促进区域供应链、价值链的深度融合和发展。
       同时,相较于以往的“10+1”协定,RCEP进一步丰富了原产地证书的类型,在传统原产地证书之外,还将允许经核准的出口商声明以及出口商的自主声明。标志着原产地声明制度将由官方授权的签证机构签发模式转变为企业信用担保的自主声明模式,大大地节省政府的行政管理成本和企业的经营成本,进一步提高货物的通关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