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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口岸办关于印发《湖北口岸2021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省口岸办 发布时间:2021-04-29

各有关单位:

现将《湖北口岸2021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参照做好2021年度优化湖北口岸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湖北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湖北口岸2021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精神,进一步提升口岸功能、贸易功能、开放功能,持续优化湖北口岸营商环境,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标国际国内一流口岸营商环境标准,大力提升口岸监管与服务效能,通关成本和通关时间进一步降低和压缩,在确保完成国家要求“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缩一半”的基础上,注重实现通关效率“质”的提升,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二、工作举措

(一)实施水运口岸提效行动

1、优化通关作业流程。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推行“两步申报”“提前申报”“两段准入”等模式。根据港口条件和企业需求,试点推广进出口货物“船边自提”、出口货物“抵港直装”,压缩货物在港堆存时间。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实行船公司进口放箱手续与海关放行分离。(责任单位:武汉海关、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相关市州政府口岸管理部门)

2、提升港口运营服务水平。建设口岸物流信息化协同平台,开发出口集装箱装箱单、设备交接单电子化系统,推进集装箱在船公司、码头、堆场、集卡之间无纸化流转交接,实现进口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提货单电子化应用率90%以上。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无纸化方式申报时,进出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等相关单证。细化港口装卸、场内转运、吊箱移位、掏箱、提箱等作业时限标准。(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武汉海关、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相关市州政府口岸管理部门,港口经营单位,船公司)

3、推动港口功能整合。推动长江沿线港口资源整合,优化长江、汉江港口功能布局,实现武汉主枢纽港、黄石港和其他喂给港的优势互补,高效运营。加快建设阳逻港、三江港、黄石新港、宜昌港等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大力发展江海联运、水铁联运、水水直达、沿江捎带等现代物流业。加强港口查验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增配装卸设备和人员,提高港口作业效率。(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相关市州政府口岸管理部门,港口经营单位)

4、拓展近洋直航航线。推动武汉至日本集装箱江海直航航线“周周班”稳定运营,扩大千箱级江海直达船队规模。支持开通武汉、黄石至日本、韩国、东南亚各国近洋直航航线,提升直接出入境货运量。(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武汉海关、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相关市州政府口岸管理部门)

5、加强水运服务市场监管。加强对船代、货代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制定行业服务规范,规范船代、货代收费名称和服务内容,推动精简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相关市州政府口岸管理部门)

(二)实施航空口岸提效行动

6、优化航空通关服务。全面实行7*24小时通关,实现货物即到即办。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时效性商品通关速度。推进智慧机场和无纸化货站等信息化建设,实现货运场站系统与海关的辅助监管系统互联互通。(责任单位:武汉海关、省商务厅、湖北机场集团)

7、增强航空口岸开放功能。推进天河机场扩能升级,加快实施第三跑道、T2航站楼改造、机场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项目。加快鄂州花湖机场项目建设,努力实现机场运营,完善配套设施。推动宜昌三峡机场国际航站楼改扩建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武汉海关,相关市州政府口岸管理部门)

8、加密国际货运航线积极稳定和拓展国际货运航线,降低航空货运转关比重。稳定赴芝加哥、列日、大阪等11个站点的国际货运航线,积极开拓赴墨西哥、香港等定期全货运航线。(责任单位:武汉市政府、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湖北机场集团,相关市州政府口岸管理部门)

(三)实施铁路口岸提效行动

9、提升通关作业效率。充分发挥海关监管区作用,加强分区、分片管理,提高监管区作业效率。明确铁路口岸进出口货物通关作业时限并对外公布。(责任单位:武汉海关、中铁联集武汉铁路中心站)

10、提升铁路中心站信息化水平。推进铁路中心站与查验单位、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相关系统无缝对接,提高业务办理“无纸化”水平。依托“单一窗口”(铁路物流辅助系统),将查验、放行等指令通知推送给铁路,逐步实现货物运单电子化。(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武汉海关、中铁联集武汉铁路中心站)

11、增加中欧班列(武汉)运力。加密做强武汉至德国、法国、波兰、俄罗斯等中欧班列。稳定开行至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伊朗等中亚班列。加大班列班次争取力度,开拓至越南、泰国、老挝等东南亚班列。确保中欧班列(武汉)全年开行量达到400列。争取国家支持武汉建设中欧班列中部集结中心,推进省内相关地市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中欧班列开行由“点对点”向“枢纽对枢纽”转变。(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相关市州人民政府口岸管理部门)

12、增强国际铁路枢纽功能。推进中铁联集武汉中心站扩能建设,加快铁路邮件(快件)互换中心项目建设。支持汉欧公司建设武汉东西湖汉欧国际物流园,加强与武汉新港空港综保区东西湖园区的互联互通。建设铁路智慧无人港、国际铁路港基础设施及平台类功能性项目。(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武汉海关,相关市州人民政府口岸管理部门,中铁联集武汉铁路中心站)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同机制。积极发挥全省口岸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促进贸易便利化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对口岸建设的政策保障力度,加强协作配合,协同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二)推动流程优化。分类制定湖北水运、航空、铁路口岸进出口作业时限表,并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公示,持续细化完善并及时公开场内转运、移箱、提箱等作业时限标准,稳定企业生产和物流预期。

(三)强化督办检查。由省政府口岸办牵头,适时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进口岸提效降费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本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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