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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绩效评价与评估的公告
来源:湖北电子口岸 发布时间:2020-06-16

根据湖北省商务厅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湖北省电子口岸运行服务中心对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绩效评价与评估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编制单位参与制定方案。

一、项目名称

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绩效评价与评估 

二、采购内容

对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前期建设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与后期建设所需资金进行评估。承办中介机构应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指标以及我省《实施意见》中的具体绩效目标要求,制订绩效评价标准和方式,对申报主体项目建设和运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及相关原始材料进行核查,出具绩效评价结果报告; 对后期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十四五规划)建设所需资金进行有效评估并提出财政资金支持建议。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肆年以上从事会计事务和相关业绩;提供近两年类似该项目的业绩及相关证明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 承办中介机构应在湖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审计服务协议供应商名录中;

4. 该项目自确定承办机构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5. 承办中介机构应统筹配备专业人员力量,按要求按时限完成项目审核工作。

四、有效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4日17时止

请有意参与的编制单位在有效时间内将所有文件及方案包装好送达湖北省电子口岸运行服务中心。采购人不接受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提交的资料。

五、评审办法及结果公布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从所有参与提供方案的企业中任选三家符合规定的企业,在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以议价的方式确定,确定编制单位后在省电子口岸中心网站上对外公示。

联系人:涂作明

单位:湖北省电子口岸运行服务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1416室

编:430015

电话:027-85888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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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China (Hubei) International Trade Single Window
主办单位:湖北省电子口岸运行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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